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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保障用水安全

来源: 2014/4/26 21:34:52      点击: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保障用水安全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认真学习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对二次供水的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 做到高、低水箱(池)周围1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确保水质卫生。

三、 二次供水设施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做到每年一次体检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四、 每天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两次巡查和现场余氯测定,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

五、 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请专业清洗队伍,每年清洗、消毒二次,并接受区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检测,确保水质安全卫生。

六、 积极、主动配合区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加强对本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 生活饮水卫生许可证要按期审核并悬挂在显著位置。

二、 负责供管生活饮用水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卫生知识。凡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上岗前和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在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 二次供水设施要设专人管理,每天对供水设施和水质进行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排水通畅,防护安全,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做好详细记录。

四、 对蓄水池和水箱每年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清洗后及时对水质进行送检。

五、 采购涉水产品要严格索证,任何人不得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涉水产品及部件。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一、 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

二、 凡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公共场所必须建立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水卫生管理工作。

三、 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四、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工作。

五、 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 二次供水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人孔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七、 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便器、小便斗直接连接。水池的排气管和溢流管可是同一管,但不得与其他管相连,不得与排水池相连,应离地面50cm以上。

八、 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二次。从事清洗消毒单位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及健康证明方可上岗。请专业水池清洗队清洗水池,必须要求其出具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清洗人员的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九、 当公共场所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经营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二次供水设备水泵房管理制度

一、水泵房设备等由管理处指定专人负责监控、清洁及日常运行巡视。

二、水泵房内机电设备、仪器由值班人员负责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各种开关、按钮。

三、消防泵、生活泵、污水泵及各类控制开关、按钮、阀门应有明显操作标志,标志简单易懂,正确无误。

四、水泵、仪表、阀门控制开关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工程部机电维修组进行维修、更换,确保控制性能良好。

 

二次供水水池(箱)管理制度

一、由管理处指派责任心强、持有健康证人员负责水池(箱)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水池(箱)容积及管道口径应满足用水需求,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管道布置合理,不存死水区。

三、水池(箱)结构坚实、牢固、光洁、不渗漏、耐腐蚀;水池(箱)人孔必须加盖加锁,锁匙由专人保管;水池(箱)溢流管口、通气孔口应有防蚊虫进入的不锈钢网;溢流管、排空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连。

四、水池(箱)每年至少由专业清洗公司清洗消毒一次,并取得市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在水质二次污染高发期应适当增加清洗次数,定期投加适量消毒剂。

五、水池(箱)管道、阀门定期维护,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组织维修、更换。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水池(箱)阀门。

六、水池(箱)四周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杀;周围3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旱厕或堆放垃圾堆。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职责

一、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由管理部门指定,经相关培训后方能上岗。

二、 管理人员应定期维护保养供水设施,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处汇报,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

三、 管理人员负责供水设施房间的管理,保持供水设施周围环境卫生,制止闲杂人等靠近,保证正常供水。

四、 根据水池(箱)清洗记录档案,及时通知水处理公司进行水池(箱)清洗消毒,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在水质污染高发期,根据需要,增加水池(箱)清洗次数,并定期投加消毒剂。

五、 管理处给排水管理员监督、配合清洗消毒过程,监督水质取样人员现场采取进、出水样。

六、 做好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记录和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报管理处存档。

 

二次供水基本卫生管理制度要求

一、 根据规定办理并出具有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二、 所有负责供、管水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三、 保障供水设施正常运转,防护严密,不存在污水倒流,鼠害等侵入,雨水渗漏,防止投毒等现象发生。

四、 水池、水箱加盖、加锁,有专人负责。

五、 水池、水箱每年按规定至少清洗一次,并有清洗记录和清洗后专职机构出具的水质检验报告单。

六、 供、管水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卫生知识及预防措施。

七、 供水设施周围环境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污物堆积和杂草丛生,排水必须通畅。

八、 如出现饮用水污染隐患或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不得造成污染所导致的疾病发生。

九、 消毒设施完善,定期对池水进行消毒,防止二次污染,保证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十、 加强涉水产品的管理,严格涉水产品索证制度,严禁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涉水产品。

 

二次供水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调查、处理本单位供水场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案。

一、 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供水场所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

,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供水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二、 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供水场所对人体的危害的各种因素。

三、 当供水场所发生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突发供水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 发生卫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供水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 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六、 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有关单位和存档备案。

 

二次供水卫生检查制度

一、供管水人员应每天进行供水卫生检查。

二、供管水部门每周进行一次供水卫生检查。

三、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供水卫生检查。

四、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

五、发现问题或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

六、检查供水场所各种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二次供水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档案有专人负责,专人、专柜保管。

二、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档案每年进行一次系统整理。

三、 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笔录、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及本单位日常检查记录、奖惩意见等及时归档。

四.档案内容:

a. 经营单位二次供水卫生申请基础资料、

b. 单位卫生机构、

c. 卫生区域划分、

d. 各项卫生制度、

e. 各种监督检查记录、

f. 个人健康检查、

g. 禁忌调离通知书、

h. 卫生知识培训、

i. 水质消毒自检记录、

j. 水质检验报告、

k. 奖惩登记、

l. 清池记录等相关情况。